担保配偶和子女移民加国

加国公民和永久居民可以担保他们的直系亲属移民加国。担保人必须年满 18 岁,拥有加国公民身份、永久居民身份或者属于印第安人,没有接受社会援助并且能够在经济上支持直系亲属。

如果加国公民是在境外申请担保配偶或子女,必须证明本人计划在联邦移民部作出决定后返回加国。而永久居民必须在加国境内担保配偶或子女。

加国承认配偶、同居伴侣和婚姻伴侣。同居伴侣需要证明双方已经同居至少 12 个月。而婚姻伴侣须居住在境外,并且双方已经建立了至少一年的关系,另外需要证明存在着阻止双方结婚或同居的法律或社会障碍。

如果子女未满 22 周岁且没有配偶或同居伴侣,则可成为受抚养人。加国公民的子女是加国公民,即使他们不是在加国出生。如果申请人想在不担保伴侣的情况下担保子女,必须证明另一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同意允许该子女移民加国。如果受抚养的子女也有受抚养子女,他们也可以包含在申请当中。

担保配偶或子女需要同时提交成为担保人的申请以及永久居留权申请。联邦移民部收到申请后会开始处理。如果申请不完整,将会被退还,需要重新提交。

配偶担保申请是12 个月的处理时间,实际上可能更长。而子女的申请因国家或地区而异。在申请处理期间,联邦移民部会要求被担保人提供生物识别信息和体检,有30天的时间来完成。如有兴趣及符合担保配偶的人士也可不妨一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