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家移民

企业家移民是指申请人必须具有经商经验﹐在近5年内﹐至少有2年或以上的管理并控制一间合格企业一定股份的经验﹐ 拥有至少300,000加元或以上合法所得的资产。

企业家移民申请人必须有计划和有能力在获得移民批准入境后3年内在加拿大投资开办﹑并参与管理一间合格的企业﹐拥有该企业一定比例的股份﹐至少聘用一名非本家庭成员的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为公司的全职员工。

企业家移民成为加拿大永久居民后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 – 必須控制一間合格的加拿大企業33.33%或以上股份﹔
  • – 必須參與管理這家企業﹔和
  • – 必須至少聘用一名非本家庭成員的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為公司的全職員工。

企業家移民必須在成爲永久居民後六個月內通知移民部他們的住址及聯絡電話;第18至24個月期內向移民部提供證據證明他們正在努力進行遵從條件;必須在三年內至少一年的時間符合簽證條件,並在三年內向移民部遞交證據證明已符合上列條件,以便取銷該簽證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