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116 新年伊始移民系統變革生效

自2026年1月1日起,加拿大多項移民措施生效,其中包括了新的省級勞動法規和關閉一條創業者通道。

(1)研究生不再需要省或地區政府出具證明信。

自2026年1月1日起,在公立指定學習機構(DLI)註冊的碩士生和博士生不再需要提交省或地區證明信(PAL/TAL)以獲得學習簽證。 PAL/TAL是加拿大政府在2024年推出的一項要求,用於確認學習簽證申請人是否計入某省或地區的國際學生名額。新措施使得國際碩士生和博士生不再計入學習簽證的名額限制裡面,他們更容易獲得學習簽證,即使學習簽證名額已滿,也可以申請。這也降低了這些國際學生的留學成本,因為獲得PAL/TAL通常需要國際學生向指定學習機構(DLI)支付押金,以確認他們打算在該機構註冊。

(2)加拿大創業簽證計畫已經停止接受新的申請。

加拿大聯邦移民部於去年12月31日晚上11點59分停止接受創業簽證計畫下的新申請。對於已獲得指定機構所簽發的承諾書,且該機構已同意支持其業務的外國公民,則有例外情況。持有指定機構於2025年簽發的有效承諾書的申請人,可於2026年6月30日之前提交申請。同時,聯邦移民部也停止接受根據該計劃簽發的新工作簽證申請,已持有此類工作簽證的人員或許可以在永久居留申請處理期間申請延期。

另外,聯邦政府表示將會過渡到一項新的企業家移民的試點計畫。這項新試點計畫的詳情將於2026年公佈。

(3)安省改善了受監管產業外省從業人員的流動性

從2026年1月1日起,得益於安省政府的「權利即工作」框架,安省許多受監管產業的從業人員可以更快獲得工作簽證。根據該框架,持有安省以外省份頒發的證書的專業人士,一旦其證書得到監管機構的驗證,即可在10個工作日內到安省工作,最長可工作六個月。

「權力即工作」規則適用於安省50多個監管機構和300多項認證,其中涵蓋建築師、工程師、電工等職業以及部分醫療保健職位。

(4)安省援引禁令,禁止在招聘廣告中要求加拿大工作經驗

安省《就業標準法》中關於公開招聘廣告的新要求於2026年1月1日生效。這些變化中的一個重要部分是禁止雇主在招聘啟事或相關申請表中將「加拿大工作經驗」列為要求。除此之外,還實施了其它幾項措施,例如強制揭露招聘過程中是否使用人工智慧等等。

(5)亞省收緊了其鄉村振興計劃的要求

亞省收緊了其鄉村振興計劃的標準,該計劃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變更包括了要求加拿大境內的申請人在申請時以及申請評估時持有有效的工作簽證(維持身份不算);要求從事低技能(TEER4或5)職業的人員必須居住在亞省才有資格申請;限制社區認可度的分配以及將推薦信的有效期限制為12個月。

根據亞省優勢移民計劃的鄉村復興途徑,指定的鄉村社區可以推荐一位在當地有工作機會的外國公民,從而使亞省能夠提名該公民獲得永久居留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