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26 如何維持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

加拿大永久居民享有許多與加拿大公民相同的福利。 然而,與公民不同的是,永久居民必須透過滿足某些要求(例如居住義務)來維持其身分。

為了保持永久居民身份,您必須在過去5年內在加拿大居住至少730天(2年),但這730天不需要是連續的。 此外,您在加拿大境外度過的某些日子可以會入730天的期限,如果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 在加拿大境外工作;

• 與配偶或同居伴侶一起旅行;

• 是受扶養子女並與父母一起旅行。

如果您是在加拿大境外工作,則需要全職為加拿大企業或組織或加拿大聯邦、省或地區政府工作,工作天數將計入個人在加拿大的實際居留時間。

如果您與配偶或伴侶一起旅行,配偶或伴侶必須是加拿大公民或在加拿大境外全職為加拿大企業或加拿大政府工作的永久居民。

如果您是受扶養子女並與父母一起旅行,父母必須是加拿大公民或在加拿大境外全職為加拿大企業或加拿大政府工作的永久居民。

只要您符合上述居住要求,您就可以離開加拿大超過6個月,但建議等到您獲得永久居民卡(PR Card)之後再這樣做。

通常當永久居民提交永久居民卡續簽申請或透過入境口岸進入加拿大時,聯邦移民部(IRCC)會注意到其是否滿足居住要求的問題。 如果IRCC官員發現個人不符合居住要求,則可能被視為不可入境,並可能失去其永久居民身分。 在這種情況下,個人可以向加拿大移民和難民委員會移民上訴部門提出上訴。 為了贏得上訴,有以下三種選擇:第一,證明其在加拿大停留了規定的時間;第二,證明有「允許的理由」離開加拿大;第三,即使沒有遵守居住義務,也要表明上訴有人 道主義和同情心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