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09 關於加拿大工作簽證的常見問題
加拿大工作簽證允許外國人在加拿大臨時工作和生活,同時透過允許外國人獲得加拿大工作經驗來提高他們獲得永久居留身份(PR)的資格。
加拿大工作簽證大致可分為開放式工作簽證(OWP)以及雇主特定/封閉式工作簽證。 OWP允許持有者在加拿大的任何地方為大多數行業的大多數雇主工作。相較之下,特定雇主工作簽證僅允許持有者為特定的雇主工作,並且通常會指定工作地點和工作期限。這種工作簽證通常需要提供勞動市場影響評估(LMIA)。 LMIA是加拿大政府評估僱用外國工人對加拿大勞動市場的影響的方法。要成功獲得申請,LMIA必須是正面或中性評價結果。
工作簽證的處理時間會因專案、申請的類型、申請人是在加拿大境內還是境外以及許多其它因素而有很大差異。聯邦移民部為此開發了一個定期更新處理時間的工具供申請人查詢。
通常情況下,訪客不能在加拿大境內申請工作簽證。然而,由於 COVID-19 疫情期間的臨時政策變化(將於 2025 年 2 月 28 日到期),一些訪客現在可以申請雇主特定的工作簽證。要符合資格,申請人必須:申請時本人在加拿大境內;在申請處理期間留在加拿大,如果申請人在申請處理期間離開,將不再符合資格;在2020年8月24日至2025年2月28日期間申請雇主特定工作簽證;申請時是具有有效身分的訪客,如果訪客身分過期則在申請之前已經恢復。值得注意的是,某些職業不符合此公共政策的資格。另外,魁北克甄選證書(CSQ)持有者也有資格享有此公共政策。
申請人並未可以對其工作簽證申請的決定提出上訴,但聯邦移民部鼓勵申請人重新申請,並表示如果可能的話,將由不同的移民官員審查新的申請。如果申請人認為其申請的處理不符合程序標準,可以尋求司法審查。
遺失或不再持有實體工作簽證的臨時居民必須申請更換該文件。除了填寫申請表外,持有者還需要支付費用來重新列印工作簽證證。
聯邦移民部鼓勵所有臨時居民在抵達加拿大之前申請工作簽證。但是,有些人可能有資格在加拿大入境口岸申請工作簽證。符合此資格的臨時居民必須來自免簽證國家;有資格獲得電子旅行授權(eTA)或無需訪問簽證即可前往加拿大;滿足所有其它特定要求。如果臨時居民符合以下情況,則不能在入境處申請工作許可:需要訪問簽證才能來加拿大;正在申請畢業後工作簽證(PGWP);是需要簽證國家的公民;是加拿大國際經驗(IEC)申請人,但不是美國公民或永久居民;是根據季節性農業工人計劃提出申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