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815 聯邦移民部更新PGP計劃收入要求

最近,加拿大聯邦移民部更新了2025年擔保父母或祖父母獲得永久居留權所需的最低收入要求。

所有計劃參與父母和祖父母擔保移民計劃(PGP)的加拿大公民和永久居民在2024年的收入至少達到47,549加元。這與2023年的要求相比,增加了超過3,000元。

透過PGP計劃擔保父母或祖父母的申請人必須滿足申請日期之前三個納稅年度的收入要求。而申請要求的收入金額與申請人的家庭規模成正比:

在2024年,2人的最低收入要求為47,549元;3人為58,456元;4人為70,972元;5人為80,496元;6人為90,784元;7人為101,075元。如果家庭成員超過7人,則每增加一人需額外支付10,291元。

在2023年,2人的最低收入要求為44,530元;3人為54,743元;4人為66,466元;5人為75,384元;6人為85,020元;7人為94,658元。超過7人時,每增加一人需多支付9,636元。

在2022年,2人的最低收入要求為43,082元;3人為52,965元;4人為64,306元;5人為72,935元;6人為82,259元;7人為91,582元。每多一人則需額外支付9,324元。

在計算家庭規模時,申請人需要考慮所有需要其承擔經濟責任的人,而不僅僅是來到加拿大的人。其中包括以下:

a. 本人;

b. 配偶或同居伴侶;

如果是配偶,即使大多數情況下分居,也需要將其納入。如果兩人共同簽署了申請,兩人都要計算在三年內。如果不是,則將其作為配偶或同居伴侶的年份包括在內。

c. 受扶養子女;

這包括受扶養子女、配偶的受扶養子女以及受扶養子女的受扶養子女。只需將符合受扶養子女定義的年份納入。

d. 申請人或共同擔保人過去曾擔保過的任何人;

必須包括被擔保人的任何家庭成員(其配偶、同居伴侶和/或受扶養子女)。

e. 想要擔保的人;

包括正在擔保的人(主申請人)、他們的配偶或同居伴侶(這也包括他們分居的配偶,除非有新的伴侶)、他們的受扶養子女和受扶養子女的受扶養子女(如果有)。

f. 也必須包括主申請人的家庭成員,即使他們不來加拿大,和/或即使他們是加拿大永久居民或加拿大公民。

7月初,聯邦移民部宣布將從2025年7月28日起向PGP 的潛在保證人發出邀請。聯邦移民部將在兩週內發出17,860份邀請,目標是在2025年接受10,000 份完整的申請。所有邀請都發給在2020年提交了擔保意向表的擔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