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14 修正案建議對血統公民權制定更嚴格標準
在《公民法修正案》(C-3法案)的最新修訂中,加國對於在新立法生效後出生或收養的兒童透過血統獲得加國公民身份將進一步限制。如果最新修正案最終成為法律,許多加拿大人的子女將無法獲得加國公民身分。
根據最新修正案,在國外出生或被加拿大公民收養的子女,只有在其加拿大籍父母在其出生或被收養前的任何五年期間在加拿大境內居住至少三年的情況下,才能在出生或被收養時獲得加國公民身份。
修正案還引入了法案早期版本中沒有的額外限制:
安全評估:即使其父母符合與加拿大有實質聯繫的測試,18歲或以上的子女在申請公民身份證明時也必須接受與國家安全、侵犯人權、犯罪和經濟制裁相關的擔憂評估。
語言與文化知識:18至55歲的子女在申請公民身分證明時,也必須證明其具備足夠的英語或法語知識,以及足夠的加拿大知識和公民的權利與責任知識。
根據血統公民權,在加拿大境外出生的子女可以透過出生或被收養的方式從加拿大籍父母那裡繼承加拿大公民身份。現行的《公民法》於2009年進行了最後一次修改,該法對血統公民身份引入了“第一代限制”(FGL),根據該限制,歸化加拿大人和在加拿大出生的加拿大人子女可以通過血統獲得公民身份,但通過血統獲得公民身份的加國公民的子女則不能。 2023年12月,安省高等法院裁定現行版本的《聯邦法》違憲。而C-3法案是聯邦政府最新一次試圖透過更狹窄的《聯邦法律》來修訂《公民法》。
最新版本的修正案還包括一項要求,即聯邦移民部長須向議會提交一份年度報告,說明因該法案生效而成為公民的人員情況,以及一份關於豁免安全評估的報告。 《公民法》修訂的截止日期為2025年11月20日。 C-3法案要成為法律,必須在議會兩院的三讀中獲得通過,並獲得禦準。
根據現行的臨時措施,受聯邦法律影響的個人可以申請酌情授予公民身份。若要申請酌情授予公民身份,申請人必須在線上提交公民身份證明申請表及必要文件。加拿大聯邦移民部將審核申請以確定其資格。目前公民身分申請的處理時間約八個月,有特殊狀況的個人可以申請加快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