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13 新法授予數千人加拿大公民身份
2025年12月15日,《公民法修正案》(C-3法案)生效,取消了通過血統獲得公民身份的第一代限制(FGL),凡在2025年12月15日之前出生,且至少有一位加拿大籍祖父母的人,均有資格通過血統繼承獲得加拿大公民身份。這意味著,如果出生在加拿大境外,並且有一位加拿大籍的祖父母,即使父母都沒有加拿大護照,根據新規定,也可能可以申請加拿大公民身份證明。
除少數例外情況,根據加拿大的出生公民權法,在加拿大出生的兒童自動獲得加拿大公民身分。擁有出生公民權的加拿大人使用出生證明來證明其公民身份併申請護照。與之相對的是血統公民權,它適用於在加拿大境外出生的兒童。根據血統公民權,加拿大公民的子女繼承加拿大公民身份,包括親生子女和收養子女。擁有血統公民身分的加拿大人必須先向政府申請公民身分證明。
如果您申請加拿大公民身分證明並獲得批准,將會獲得公民身分證書,可以憑此證書申請加拿大護照。作為加拿大公民,您有權進入加拿大並在加拿大居住,也有權投票和競選公職。
大多數申請人需要在線申請公民身份證明。申請時,申請人需要提供文件證明其至少有一位加拿大籍父母或祖父母。現時,公民身分證明申請的處理時間約為 10 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