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團聚移民

親屬移民(The Family Class)

凡十八歲以上在加國居住的加拿大永久居民或公民,皆可為其親屬申請此類移民。

由該公民或永久居民提出贊助,並且需要證明自己在加國有足夠的收入來擔保其移民親屬的生活。

可申請的親屬包括:配偶、同居伴侶、二十二歲以下未婚子女、二十二歲以上未婚且身體有問題,必須依靠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