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移民
投資移民申請者必須具有經商經驗﹐ 擁有至少200萬加幣或以上合法所得的淨資產﹐在加拿大投資120萬加幣, 所投資金額將在申請人成爲加國永久居民5年後退還給投資者﹐不計利息。
“投資者” 是指境外申請人:
“經商經驗” 是指投資移民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