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14 父母祖父母團聚計劃與超級簽證的區別
由於父母和祖父母團聚計劃(PGP)的成功申請需要靠一年一次的系統抽籤,其可用性遠遠不如超級簽證。超級簽證允許加拿大永久居民或公民的父母祖父母長期居住在加拿大,最長有效期為10年,最多可連續居住5年。
PGP和超級簽證對申請人的基本要求如下:年滿18周歲;必須是加拿大公民或者永久居民;申請時和父母祖父母預計到達時居住在加拿大境內;財務狀況良好。
除了不符合基本要求之外,如果申請人有以下任何一項情況,也不符合申請條件:未償還移民貸款、履約保證金或法院命令的家庭撫養費;過去擔保家庭成員時未能提供他們經濟支持;屬於其它不符合的情況。
對於超級簽證,申請人必須證明其符合最低收入門檻(LICO)的標準。而對於 PGP,申請人必須滿足最低必要收入(MNI)的要求,他們要向加拿大稅務局申請過去連續三個納稅年度的稅務評估通知(NOA)作為資金證明。
超級簽證的申請流程與普通臨時簽證的申請流程類似。而PGP的申請人必須滿足全部要求之後方可提交申請。如果被選中,他們將收到邀請,才能進行後續步驟。
無論是 PGP還是超級簽證,被擔保人都必須符合加拿大在醫療或刑事上的要求,都需要進行移民體檢(IME),PGP 還需要提供被擔保人的無犯罪證明。
另外,PGP和超級簽證在魁省還有一些額外的步驟,包括魁省的MNI 系統(適用於擔保人和被擔保人),以及需要獲得魁省甄選證書(CSQ)。
有興趣申請父母來加國的申請人可以根據以上要求,向加拿大領事館或簽證中心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