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14 擔保關係破裂後的相關問題

當配偶或同居伴侶被擔保來加拿大之後可能會發生雙方關係破裂的情況,這時候被擔保人可能會對保持移民身份、繼續擔保承諾和配偶的經濟支持等問題產生憂慮。

如果被擔保人已經獲得了永久居留權,則其永久居留身份不取決於後續配偶關係或同居關係的時長。 2017年,聯邦政府出台了一項規定,加拿大公民和永久居民的受擔保配偶或普通法同居伴侶不再需要與擔保人住在一起才能保持其永久居民身份。這條規則對家庭虐待的情況尤其有利,受虐待的被擔保人就不必擔心其離開擔保人之後可能會失去永久居民身份或者面臨被驅逐出境的威脅。

如果擔保申請還在審批中但雙方關係破裂或者離婚,這就會影響到被擔保人是否能留在加拿大。而且雙方申請離婚或關係破裂必須通知聯邦移民部,未報告此變更則可能構成虛假陳述。

擔保人遞交擔保申請時必須簽署一份承諾書,承諾為配偶或同居伴侶的基本需求提供經濟支持。基本需求包括食物、衣服、住所和日常生活所需的任何其它東西,還包括了任何不在公共衛生服務範圍內的醫療保健。這項承諾是一項具有約束力的支持承諾,即使雙方在承諾期內分居或者離婚,承諾仍將有效,並且持續有效至被擔保人成為永久居民後三年。

至於擔保人在擔保協議和承諾下的義務與擔保人根據家庭法支付配偶或同居伴侶贍養費的義務是分開的。贍養義務是配偶個人之間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