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05 境內擔保與境外擔保

加拿大永久居民或公民可以通過境內或境外的途徑擔保配偶、同居伴侶或婚姻伴侶。

當配偶或伴侶與擔保人一起居住在加拿大時,可以選擇境內擔保。擔保人和被擔保人必須滿足以下要求:擔保人必須是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擔保人和被擔保人必須年滿 18 歲;在遞交申請之前的五年內,擔保人不得在加拿大擔保過其他人;擔保人和被擔保人不得曾入獄、被控犯有嚴重罪行或者破產。

此外,擔保人和被擔保人必須處於以下關係類型之一:

第一,配偶。雙方已合法結婚,並且婚姻根據登記地的法律和加拿大法律有效。

第二,普通法同居。雙方以類似婚姻的關係同居至少連續 12 個月。

如果雙方屬於夫妻伴侶關係,則不符合境內擔保的要求,只能選擇境外擔保。

境內擔保申請處理過程中,配偶或伴侶能夠作為訪客、學生或工人獲得有效的臨時身份,如果符合資格,還可以獲得開放式工作簽證。

當配偶或伴侶是居住在國外的外國人時,可以申請境外擔保。境外擔保允許被擔保人在申請過程中往返加拿大。境外擔保對擔保人和被擔保人的要求與境內擔保的要求是一樣。

境外擔保中的擔保人和被擔保人除了可以是配偶或者同居伴侶關係之外,還可以是夫妻伴侶關係,即雙方已經保持了至少 12 個月的持續且忠誠的關係,但由於無法控制的重大因素不能居住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