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223 申請入籍時如何計算境內居住時間

加拿大永久居民必須滿足5年內在加拿大境內居住滿1,095 天(3 年)才能申請入籍。 在大多數情況下,計算境內居住時間僅考慮申請人在成為永久居民(PR)後在境內居住的天數。

然而,申請人也可以用在加拿大作為臨時居民(TR)或受保護人的居住時間來滿足此要求。 但對於TR和受保護人來說,在境內居住的一天都只能算半天,最多只能用365天來計算在境內居住時間。

以下透過幾個例子來解釋不同身分的申請人如何計算境內居住時間。

(1)Romesh於2024年3月24日提出入籍申請。 他於2019年作為國際學生來到加拿大,並於2022年成為永久居民。 自從他作為國際學生抵達加拿大以來,他每天都留在加拿大。

Romesh入籍計算的五年期間是2019年3月24日至2024年3月23日。

Romesh於2019年9月4日以國際學生身分抵達加拿大,並於2022年1月6日正式成為永久居民,所以他作為臨時居民時在境內的居住時間是2019年9月4日至2022年1 月5日(共855天),每天以0.5天(最多365天)折算,因此Romesh有365天的境內居住時間。

而Romesh作為永久居民時的境內居住期間是2022年1月6日至2024年3月23日,總共是808天。

因此,Romesh有365天 +808天=1,173天的境內居住時間。

(2)Kevin於2021年以受保護者身分來到加拿大。 他於2024年7月16日提出入籍申請。 Kevin 於 2023 年初已成為永久居民。 自從他作為受保護人抵達加拿大以來,他每天都留在加拿大。

Kevin入籍計算的五年期間是2019年7月16日至2024年7月15日。

Kevin於2021年5月20日作為受保護人抵達加拿大,並於2023年2月19日正式成為永久居民,所以他作為受保護人的境內居住時間是2021年5月20日至2023年2月 18日(共640天),每天以0.5 天計算(最多365天),因此Kevin 有320天的境內居住時間。

而Kevin作為永久居民時的境內居住時間是2023年2月19日至2024年7月15日,一共有513天。

因此,Kevin只有320 天+513天=833天的境內居住時間。

(3)Shelly自2017年以來一直以永久居民身分居住在加拿大,她於2024年6月6日提出入籍申請。 而2019年1月4日至8月18日期間,Shelly曾回到祖國處理一些個人事務。

Shelly入籍計算的五年期間為2019年6月6日至2024年6月5日。

Shelly作為永久居民時滿足的境內居住時間是2019年6月6日至2024年6月5日(一共1,827天)。 但Shelly曾在境外度過了227天(2019年1月4日至8月18日),這些天數不能計入入境內居住要求。 因此,Shelly有1,827天-227天=1,600天的境內居住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