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12 加公民法的修改被推遲
加拿大對第一代移民獲得加拿大公民身份的限制(FGL)的修改計劃已經被推遲到至少今年8月。
FGL規則規定,如果在境外出生的加拿大公民在加拿大境外生孩子,那麼該孩子將不會自動繼承其父母的加拿大公民身份。較早前,安省最高法院裁定該規則違憲,因為它創造了“較低級別的公民”,並下令聯邦政府修改《加拿大公民法》中的FGL規則。當時,安省最高法院設定2024年6月19日是實施解決此問題的方法的最後期限。
然而,聯邦政府現已申請並獲得了安省最高法院的延期批准,FGL問題的解決方案將於2024年8月9日到期。聯邦移民部發言人向新聞媒體證實,該部門將於2024年8月1日舉行聽證會,以確定FGL規則修改是否適合延長至2024年12月。
目前擬議的C-71法案旨在修改《加拿大公民法》,廢除2009年開始實施的FGL規則。如果該法案獲得批准,它將向符合條件的外國公民授予公民身份,這些外國公民的父母與加拿大有實質聯繫,並受到FGL規則的影響。實質連結的判定條件是,加拿大父母出生在國外,在他們的孩子出生或被收養之前,累計在加拿大實際居住了至少1,095 天(約3年)。
然而,聯邦移民部已經實施了一些修改來糾正FGL規則,該規則已經可以授予外國公民加拿大公民身份。這些臨時措施於今年5月30日推出,允許一些已申請緊急處理公民身份申請的符合資格個人獲得聯邦移民部部長的自由裁量公民身份權,授予成為加拿大公民。
這些措施適用於兩種特定情況。第一,申請人已提交受FGL規則變更影響的公民身分證明申請,並已根據緊急處理標準請求緊急處理。第二,或申請人的公民身分證明申請正在處理中,聯邦移民部已確定該申請受到FGL規則的影響。該申請之前已被降級,直到新規則生效,但申請人已要求緊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