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228 封閉式工簽持有者如何在等待新工簽期間更換雇主
2020年,聯邦移民部推出了一項臨時公共政策,允許持有封閉式工作簽證的臨時外國工人在獲得新工作簽證之前開始新的工作。以往,持有封閉式工作簽證的外籍勞工需要等待新工作簽證申請批准後才能更換雇主。
要符合此政策的資格,外國工人必須以有效的臨時居民身分(包括維持身分)居住在加拿大;持有有效的工作簽證,或在提交新的工作簽證或工作簽證申請時被授權無需工作簽證即可工作;已提交工作申請或正在續簽雇主特定工作簽證申請(尚未做出決定
符合資格的外籍勞工將獲得某些移民和難民保護條例的豁免:未經授權不得工作(根據《法規》第 9 部分或第 11 部分);遵守工作簽證上關於在加拿大可以從事或禁止從事的工作類型、雇主以及工作的時間和期限的條件;需要獲得工作簽證或相關法規授權才能在加拿大工作;如果當地的加拿大服務簽證
此項臨時公共政策主要惠及以下外國工人:處於維持身分的人受其過期工作簽證上規定的條件的約束,禁止他們轉換新職業或更換雇主;持有有效的工作簽證,該簽證僅限於一名雇主(封閉式工作簽證證);或無需工作簽證,但從事新職業或找到新雇主時需要工作簽證。
外國工人必須在加拿大境內提交雇主特定工作簽證申請。透過網頁表格提交申請的人大約需要 10—15天才能收到電子郵件。透過紙本表格提交申請的人可能需要更長時間才能收到此電子郵件。
這項臨時政策是在疫情期間推出的,目的是幫助在加拿大等待工作簽證申請處理期間的臨時外國工人更快地開始新的工作。而該政策自2025年1月14日起正式生效,與所有臨時公共政策一樣,本政策可隨時撤銷,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