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05 眾議院投票決定取消C-3法案最新修正案

11月3日,下議院投票決定取消C-3法案(即《公民法》修正案2025 )的最新修正案。撤銷修正案的動議以170票贊成、163票反對通過。自由黨、新民主黨和綠黨投了贊成票,而保守黨和魁北克集團投了反對票。

擬議的修正案將限制在加拿大境外出生的兒童的公民權,使其只能透過血統繼承獲得加拿大公民身份,從而阻止許多兒童透過出生或收養從他們的加拿大父母那裡繼承公民身份。該修正案要求加拿大籍父母滿足原法案中關於與加拿大有實質聯繫的更嚴格的測試標準;要求18歲或以上的子女在申請公民身份時接受安全評估;要求18至55歲的子女在申請入籍時,證明其具備足夠的英語或法語知識,以及對加拿大和公民權利與責任的充分了解。

該法案引入了與加拿大有實質聯繫的測試,是指加拿大公民的子女可以通過血統繼承公民身份,但需要該子女的加拿大籍父母在其出生或被收養之前的5年內在加拿大累計居住至少1,095天。血統公民權不適用於在加拿大出生的子女,無論其父母的國籍如何,他們出生時都會自動獲得加拿大公民身份(少數情況除外)。根據現行的《聯邦公民法》,公民的後代不能透過血統繼承公民身份,這意味著許多在加拿大境外出生,父母一方或雙方是加拿大公民的子女無法獲得加拿大公民身份。如果C-3法案的最新修訂案成為法律,那麼只要其加拿大籍父母符合與加拿大有實質聯繫的測試,公民的後代就能夠透過血統繼承獲得公民身份。該法案一旦生效,還將立即恢復所有受早期《聯邦移民法》影響的「加拿大人」的公民身份(無論他們的父母是否符合與加拿大有實質聯繫的測試)。

該提案法案要成為法律,必須在下議院通過三讀,在上議院通過三讀,然後獲得禦準。安省高等法院於2023年12月裁定現行的《聯邦法律》違憲,並命令聯邦政府修改法案。目前,受到FGL影響的個人可以根據現行的臨時措施申請酌情授予加拿大公民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