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102 C-3法案生效
2025年12月15日,《公民法修正案》(C-3号法案)正式生效。 数千名此前因第一代血统限制(FGL)而失去公民身份的加拿大人,现在有资格获得加拿大公民身份。
任何在2025年12月15日之前出生,如果因为FGL或其它旧时规定的影响,本应拥有加拿大公民身份的人士,将被承认为加拿大公民,并可以申请公民身份证明。
C-3法案生效
2025年12月15日,《公民法修正案》(C-3號法案)正式生效。 數千名先前因第一代血統限制(FGL)而失去公民身份的加拿大人,現在有資格獲得加拿大公民身份。
任何在2025年12月15日之前出生,如果因為FGL或其它舊時規定的影響,本應擁有加拿大公民身份的人士,將被承認為加拿大公民,並可以申請公民身份證明。
而在2025年12月15日或之後在境外出生,且至少有一位加拿大籍父母(也出生於加拿大境外)的人士,如果符合以下條件,將有資格獲得加拿大公民身份: 他們出生時,父母一方是加拿大公民; 他們的加拿大籍父母符合“與加拿大有實質性聯繫”的測試標準,即加拿大籍父母必須證明他們在孩子出生前在加拿大出生前至少1095天。
根據2023年推出的臨時措施已經提交公民身分證明申請的申請人,在C-3法案正式生效之後,無需再提交另一份申請。
根據具體情況,《公民法》的修改也可能授予或恢復以下人士的加拿大公民身份: 那些出生在加拿大境外,且父母在他們出生之前已經是加拿大公民的人; 那些出生在加拿大境外,但因新變化而獲得加拿大公民身份的人;以及那些此前已喪失加拿大國籍的人。
C-3法案的推出是民眾期待已久的,此前經歷了整整兩年的審議和法律障礙。與永久居民相比,加拿大公民享有若干專屬權利,其中包括:在加拿大選舉中投票的權利;進入加拿大的權利,以及不會被認定為不可入境;擔保配偶或同居伴侶從國外獲得加拿大永久居留權;能夠擔任需要安全許可的各種政治職務;以及符合申請加拿大護照的資格。
而在2025年12月15日或之后在境外出生,且至少有一位加拿大籍父母(也出生于加拿大境外)的人士,如果符合以下条件,将有资格获得加拿大公民身份: 他们出生时,父母一方是加拿大公民; 他们的加拿大籍父母符合“与加拿大有实质性联系”的测试标准,即加拿大籍父母必须证明他们在孩子出生前在加拿大居住了至少1095天。
根据2023年推出的临时措施已经提交公民身份证明申请的申请人,在C-3法案正式生效之后,无需再提交另一份申请。
根据具体情况,《公民法》的修改也可能授予或恢复以下人士的加拿大公民身份: 那些出生在加拿大境外,且父母在他们出生之前已经是加拿大公民的人; 那些出生在加拿大境外,但因新变化而获得加拿大公民身份的人;以及那些此前已丧失加拿大国籍的人。
C-3法案的推出是民众期待已久的,此前经历了整整两年的审议和法律障碍。与永久居民相比,加拿大公民享有若干专属权利,其中包括:在加拿大选举中投票的权利;进入加拿大的权利,以及不会被认定为不可入境;担保配偶或同居伴侣从国外获得加拿大永久居留权;能够担任需要安全许可的各种政治职务;以及符合申请加拿大护照的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