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20 導致工作簽證提前到期的錯誤
護照效期直接影響加拿大聯邦移民部所簽發的工作簽證效期。如果擬聘人員的護照在其計畫停留期限結束前到期,那麼獲簽發的工作簽證有效期限將較短。因此,希望在加拿大工作的外國公民應確保其外國護照在其計劃停留的整個期間內有效。
加拿大《移民和難民保護條例》(第52(1)條)規定,臨時居民在其逗留期間必須持有有效護照(或其它旅行證件)。因此,護照到期後,外籍勞工不能繼續在加拿大工作或居留。
加拿大大多數的工作簽證的有效期為一至三年。 臨時外勞在加拿大工作的時間長短通常取決於以下因素:他們收到了加拿大雇主的工作邀請;如根據臨時外勞計劃(TFWP)申請,則以勞動力市場影響評估(LMIA)中列出的建議工作簽證期限為準;護照有效期。
請注意,對於開放式工作簽證,聯邦移民部會考慮支持因素的時間長度(如學習期限、配偶工作簽證有效期、雙邊青年流動協議中約定的期限等等)。
對於基於TFWP的工作簽證,如果申請人的護照在整個期限內保持有效,聯邦移民部通常會簽發與LMIA上規定的工作期限相符的工作簽證。這也適用於申請畢業後工作簽證(PGWP)的個人,PGWP的有效期不僅取決於其學習課程的等級和持續時間,還取決於其護照的到期日(以先到者為準)。
如果工作簽證因護照問題而提前終止,可以怎麼解決?如果目前已持有加拿大短期工作簽證,您可以從加拿大境內申請延長工作簽證,使其與工作合約剩餘時間相符。為此,首先需要更新護照,通常情況下可以在加拿大工作期間辦理護照更新。建議在原工作許可到期前儘早辦理,以便預留處理和郵寄時間。需要注意的是,LMIA的有效期限與該文件授予的工作簽證期限不同。目前所有LMIA的有效期均為六個月,這意味著外國工人需要在該六個月期限內申請基於LMIA的工作簽證。由於LMIA的有效期限有限,在工人申請延長工作簽證之前,其雇主必須先向加拿大就業和社會發展部申請新的 LMIA。對於免除LMIA的工作簽證,則必須提交新的僱傭要約,並且必須再次支付雇主合規費,除非雇主獲得豁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