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27 哪些人可以在邊境取得加拿大工作簽證
近年來,加拿大聯邦政府透過多項措施收緊了入境口岸(POE)准入,包括不再允許大多數已在加拿大境內的臨時居民進行“排隊等簽證”,以及完全取消某些類型工作簽證(如PGWP)的入境口岸處理流程。以下列出外國公民還可以在入境口岸獲得哪些類型的工作簽證。
在入境口岸申請工作簽證通常有兩種情況。第一種是在入境口岸申請(當日辦理),符合資格的旅客在抵達時申請工作簽證,並將申請直接提交給邊境官員。第二種是在線批准後在入境口岸獲得工作簽證,不符合當日辦理條件的外國公民先在線申請,收到入境口岸介紹信後抵達加拿大打印簽證。無論是哪種情況,外國公民都可以獲得相同類型的工作簽證,但首先需要確認是否符合資格。
加拿大邊境官員始終對是否簽發簽證和允許入境擁有最終決定權。根據聯邦移民部的規定,旅客必須滿足以下所有基本要求才能在入境口岸申請工作簽證:來自免簽國家或持有免簽入境許可(例如美國合法永久居民);有資格獲得電子旅行授權(eTA),或者無需訪客簽證(即臨時居民簽證)即可旅行;其它針對不同類型工作簽證的特定要求。
而外國公民無法在入境口岸申請工作簽證的幾種情況則包括:進入加拿大需要訪客簽證;某些需要簽證的國家的公民,只有滿足某些條件才能獲得電子旅行授權(eTA)(這包括墨西哥、巴西和菲律賓等國的公民);屬於加拿大國際體驗計劃(IEC)的申請人,但不是美國公民或永久居民;正在申請季節性農業工人計劃;正在申請畢業後工作許可;或身在加拿大,前往美國或聖皮埃爾和密克隆群島,目的是返回時獲得移民服務(即通過旗桿入境)。上述人員需要事先在線申請(並獲得批准)工作簽證,然後才能嘗試在邊境獲得工作簽證列印。
可透過入境口岸辦理的工作簽證類型包括:
1)雇主特定工作簽證
這些工作簽證與特定雇主綁定,通常基於以下兩種情況之一:
• LMIA 要求的工作許可(臨時外國工人計畫)
如果該職位需要勞動力市場影響評估(LMIA),申請人應攜帶以下資料前往入境口岸:一份工作邀請;LMIA副本及LMIA編號;申請人可以從雇主處獲得這些資訊;證明他們符合工作要求(資格/經驗)。如果工作地點在魁北克省,並且需要勞動力市場影響評估(LMIA),申請人可能還需要提供與魁北克省接收證書(CAQ)流程相關的證明。
• 無需 LMIA 的工作許可(國際流動計劃)
如果該職位無需勞動力市場影響評估(LMIA),申請人應攜帶以下材料前往入境口岸:一份工作邀請;錄用通知書編號(透過雇主入口網站提交);以及證明該職位無需LMIA,並且申請人符合職位要求。
雇主必須完成所有必要的步驟以支持此類工作簽證,包括支付 230 美元的合規費,申請人才能獲得工作簽證。
2)開放式工作簽證
在某些情況下,符合資格的外國公民可以申請開放式工作許可(OWP),該簽證不與單一雇主綁定。可能符合開放工作簽證(OWP)資格的人員包括:某些技術工人或國際學生的配偶/同居伴侶;
某些永久居留申請人(以及一些受扶養的家庭成員);難民/難民申請者/受保護人員(及其家庭成員);以及臨時居民許可證持有者。值得注意的是,資格要求可能因類別而異,並且可能需要除一般工作邀請之外的其它證明文件。
在邊境申請工作許簽證時需要考慮的其它因素還包括:
• 體檢(如適用):聯邦移民部建議旅客如有需要提前完成體檢(IME),體檢結果必須在入境當日有效。除非另有說明,體檢結果通常自體檢之日起 12 個月內有效。若旅客符合以下情況,則需要進行IME:希望在加拿大停留超過六個月,並且在來加拿大之前的一年中,曾在指定國家居住或旅行六個月或以上(連續);正在申請父母或祖父母超級簽證;或者希望從事需要保護公眾健康的職業(例如,醫療保健服務提供者)。
• 生物辨識資訊:符合資格的申請人必須有資格在入境口岸申請,並且必須在同一入境口岸開始和完成申請流程(只有部分入境口岸提供此服務)。
• 維持身分: 以維持身分離開加拿大的工人,在返回加拿大後可能會失去工作資格,直到他們的工作簽證申請獲得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