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屬移民(The Family Class)
凡十八歲以上在加國居住的加拿大永久居民或公民,皆可為其親屬申請此類移民。
由該公民或永久居民提出贊助,並且需要證明自己在加國有足夠的收入來擔保其移民親屬的生活。
可申請的親屬包括:配偶、同居伴侶、二十二歲以下未婚子女、二十二歲以上未婚且在學之子女、父母、祖父母、二十二歲以下未婚且父母雙亡之兄弟姊妹、侄子、甥女、孫子女及十八歲以下之認養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