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僱移民是指申請人具有相關的、近5年來所具有的經驗。

自僱移民的特點:

  • – 沒有附加條件。
  • – 自僱移民必須具有經驗,希望並且有能力:
  • – 建立至少能夠僱用自己的企業,該企業將會為加拿大的文化活動或體育帶來有意義的貢獻。或
  • – 購買並且經營加拿大的農場。

“自僱者”是指申請人具有相關的經驗,並且有能力在加拿大僱用自己,在加拿大指定的經濟活動中作出有意義的貢獻。

“相關的經驗”是指申請人近5年來,至少有2年以上的以下經驗:

  • – 在文化活動或體育中自僱經營,和
  • – 參加世界級的文化活動或體育,或
  • – 經營農場的經驗。

“指定的經濟活動”是指文化活動、體育或購買並且經營農場。